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强化支持举措助力银发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统筹用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政策措施,支持银发经济健康发展,助力稳定和扩大就业,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通知》提出8项措施,明确要加大银发经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引导技工院校优化调整专业设置,加强涉老专业产教融合,及时将养老护理、健康照护、医疗服务等银发经济急需紧缺职业纳入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并开展特色培训。
《通知》从加强银发经济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对吸引青年人才加入银发经济领域作出相关规定,提出落实银发经济企业吸纳就业政策,对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和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设立一批银发经济领域见习基地,增强青年对银发经济领域就业的体验感和认同感。
《通知》还鼓励“老有所为”,支持退休人员、老龄劳动者再就业。提出引导用人单位大力开发“适老化”岗位,支持公共部门、基层社区推广“以老助老”服务模式,结合实际挖掘对经验、技术、耐性要求高,对体能、敏捷度要求较低的岗位,吸纳留用大龄劳动者。
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发适合老龄人力资源的就业岗位、技术产品和服务模式,充分发掘老龄人力资源潜力和价值。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保障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返聘取得合理报酬、享受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促进老专家、手艺人等更好释放余热红利。
(来源:人民康养)
全 文 如 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强化支持举措助力银发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发展银发经济,有助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同时也有助于稳定和扩大就业,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用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政策措施,支持银发经济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银发经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
引导技工院校主动对接本地区银发经济市场需求,优化调整专业设置,加强涉老专业产教融合,推广校企合作,培养更多专业技能人才。
聚焦养老护理、健康照护、医疗服务、心理健康等银发经济急需紧缺职业,及时纳入职业技能培训目录,推广订单、定向、定岗式培训,培养更多银发经济相关技能人才。
根据银发经济相关产业发展需求,指导完善相关职业体系,及时修订相关职业标准,及时开发一批新职业,组织制定发布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为规范开展培训和评价工作提供指导,增强从业者的职业归属感。
二、畅通银发经济领域人才发展空间。
指导银发经济领域用人单位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遴选发布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优化职称评审评价,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中从事医疗、康复、护理等各类专业技术工作的医务人员,按规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卫生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或按规定通过各地有关社会化人才评价机构申报职称评审。
在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中设置养老护理赛项,指导地方组织开展各类技能竞赛活动,设置养老护理、健康照护等相关赛项。
三、加强银发经济企业用工服务保障。
将银发经济行业企业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在线上开设银发经济招聘专区,在线下开展区域性、行业性、特色化专场招聘活动,支持家门口就业服务站与社区便民服务圈共建共用,提供便利可及的就业服务。
鼓励银发经济相关行业企业做好人才需求预测,及时发布岗位需求、薪酬待遇,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劳动者精准画像,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等服务,促进人岗匹配。
将银发经济领域重点企业纳入用工服务保障范围,指定人社服务专员,提供专业化用工指导服务,缓解招聘用工难题。
抓好银发经济相关劳务品牌建设,选树培育一批家政、养老、康养护理、文化旅游等行业品牌,深入推进家政服务劳务对接行动,提升银发经济用工保障能力。
四、落实银发经济企业吸纳就业政策。
支持银发经济企业稳定现有岗位,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银发经济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加强银发经济企业扩岗激励,对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和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设立一批银发经济领域见习基地,开发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需求的见习岗位,增强青年对银发经济领域就业的体验感和认同感,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推广“直补快办”模式,加强数据比对应用,优化经办流程,提升银发经济领域就业政策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支持银发经济领域自主创业。
聚焦银发经济前沿领域,开发一批创业项目库,针对不同的创业需求和创业阶段,开展马兰花创业培训,发挥创业指导师作用,提供针对性创业指导服务。
依托现有创业载体,开设银发经济创业孵化专区和基地,对自主创业的重点群体,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
结合“中国创翼”等创业创新活动,探索设立银发经济新赛道,开展交流沙龙、合作对话,提供项目展示、管理咨询、资源对接等服务,提高银发经济领域创业成功率。
六、强化银发经济领域岗位认同。
加强银发经济相关企业用工指导,推动企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稳定用工规模。
落实完善事业性质养老服务机构收入分配政策,推进事业性质养老服务机构实施绩效工资,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保障相关人员工资待遇。
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完善内部分配制度,坚持多劳多得、技高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工作成绩人员倾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激励导向作用,激发员工积极性。
七、拓展银发群体增收渠道。
引导用人单位大力开发“适老化”岗位,支持公共部门、基层社区推广“以老助老”服务模式,结合实际挖掘对经验、技术、耐性要求高,对体能、敏捷度要求较低的岗位,吸纳留用大龄劳动者。
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发适合老龄人力资源的就业岗位、技术产品和服务模式,充分发掘老龄人力资源潜力和价值。进一步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保障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返聘取得合理报酬、享受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促进老专家、手艺人等更好释放余热红利。
大力推进全民精准参保计划,完善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努力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在全国范围内推开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动社保有关信息共享,发挥各地人社部门的指导支持作用和市场的推动作用,有针对性加强宣传,引导各类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建立企业年金、参加个人养老金。
八、维护大龄劳动者劳动权益。
支持超过退休年龄劳动者再就业,引导用人单位依法保障超龄劳动者劳动报酬、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权益,探索将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向银发经济领域平台企业扩展。
畅通大龄劳动者维权渠道,针对银发经济领域相关劳动纠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事项,畅通大龄劳动者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探索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从快处理,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支持银发经济发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地方实际,创新思路举措,加力推动各项政策服务落地见效。
要进一步便利涉企服务,对银发经济领域政策落实、员工招聘、参保登记、档案转递等事项打包办、提速办,着力提高政策享受可感可及程度。
要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宣传“老年财富论”,选树低龄老年人就业创业典型,营造社会各方关心支持银发经济的良好氛围,促进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