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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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武装部、团委、心理咨询中心)

1.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检查各二级学院(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宣传和落实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制(修)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计划与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统筹、协调、指导全校学生德育和学生管理工作。

3.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及学风建设、文明寝室建设、学生安全稳定工作。

4.负责校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培养、指导、考核与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重大学生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6.牵头组织每年迎新工作,负责毕业生离校工作。

7.负责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的评选、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学生的各类评优和表彰;负责记过及以上违纪学生处理意见的审核备案和申诉工作。

8.负责学校新生的军训组织工作。协助安全保卫处开展国防教育和人民武装、征兵等工作。

9.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建档及学生资助服务工作。

10.负责学生保险的宣传、咨询及协助开展理赔工作。

11.负责学生管理综合系统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

12.负责学生证的办理,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各二级学院(部)学生档案的整理、归档。

13.负责勤工助学的组织、指导与管理工作。

14.负责新生心理普查、新生适应性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健康教育的组织与实施。

15.负责学生突发性危机事件的干预和提出处理建议。

16.负责学生个体心理咨询、团体辅导与情况反馈工作。

17.协助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18.负责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

19.完成上级部门,学校党委、校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长沙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重视淬炼学生的职业素养,坚持“以德修身,以技立业”的育人理念,注重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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