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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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1.负责拟定学校教学工作总体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制定相关的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提出学校专业设置和调整意见,履行报批手续。

3.负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与实施;组织学校专业建设工作检查和教育部、省市专业评估的迎检工作;组织专业建设相关的申报工作。

4.负责规划和实施教师专业培养培训工作(包括教师企业实践)。

5.负责各级各类教学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6.负责制定学校实习实训室的规划、设计等工作;负责校外实习单位的建立与维护。

7.负责学校教学评价指标的制定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建立;组织开展学生评教、同行评教;组织对各教学环节的过程检查和质量评价;组织校内教学工作评价。

8.负责组织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负责校级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申请立项和检查验收工作,组织校级及以上级别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的鉴定、教学成果申报和评审工作。

9.负责学生成绩管理、毕业生资格审查与证书发放工作。

10.负责全校教室调度和排课选课工作,负责全校的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公用实训室、教室的管理,组织与管理全校性基础课程统一考试,全国大学英语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

11.负责组织开展实训教学改革,负责实训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管理及质量考核。

12.负责组织教师和学生专业技能竞赛。

13.负责制定教学和实训经费的预算及分配计划,并检查经费使用效益。

14.负责教学、教务方面的数据统计;负责学校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15.负责制定学校教材建设规划、教材选用制度,保证教材质量,负责教材征订、发放等工作。

16.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招生、入学、就业、学生奖惩、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17.负责联系、指导教学督导工作。

18.负责教学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19.完成上级部门,学校党委、校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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