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校务会的决议决定,贯彻落实上级工会组织的法规、政策和工作部署,负责制定工会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并组实施。
2.负责工会的思想、组织建设,指导各分工会组织开展工作。
3.负责“双代会”的筹备和会议决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行使工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的职能;负责落实“双代会”的组织实施。
4.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工作;负责对工会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5.动员和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改革建设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校务公开工作。
6.监督检查工会各项规章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和《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
7.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教职工的意见、建议,为校党委、校务会行政决策提供参考。
8.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
9.负责教职工福利发放,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10.负责发展工会会员、工会专兼职干事的培训和教职工业余团体、协会的组建与管理工作。
11.完成上级工会和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